我校2016年计划面向淮安(含各县区)招收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考生20人。根据淮安市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和我校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考生需取得淮安市中考考试合格成绩并在中考志愿表规定栏目内准确填报我校招生代码和专业代码,由淮安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我校将在录取期间对进档考生进行成绩查询、资格审查、面试等验证工作。进档考生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到考试院指定录取工作地点参加师范类考生面试审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中考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8日;
2017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25日。
2016届没有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7届的生物、地理考试。
2.报名地点:
应届生在所在学校,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报名。
考生学籍由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3.中考报名费用:
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每科考试费9元。由所在就读学校负责收取。
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报名时不缴费,考试的命题、试卷(答题卡)、阅卷费用由市教育局负责解决,组织考试的费用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解决。
二、填报中考志愿
1.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8日。
2.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任何地点,任何能上网的计算机上自主填报或修改志愿。
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办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8日前到市考试院更改。
三、参加中考(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中考总分为760分
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口语30分;
思想品德、历史各为5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
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按得分的10%(四舍五入)计入中考总分;
体育考试40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艺术教育考试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艺术教育考试成绩折算为等第,85分以上为A级,84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2.考试时间及形式:
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
物理、化学实行合场分时分卷考试,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
思想品德、历史两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开卷考试,100分钟;
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 30分钟;
生物、地理实行合场分卷闭卷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90分钟。
3.考试组织及领导: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暨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
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
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日期为5月18日下午。
体育、英语听力口语、信息技术考试、艺术教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4月中下旬,由市教育局有关职能处室组织实施,实施办法另文下发。体育成绩由县(区)招生办负责录入。
4.英语听力口语实行自动化考试,由计算机全自动化处理,一次性完成考试。
5.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6.考点要求设在县城中学。如安排确有困难,在确保试卷安全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基础上,经县(区)教育局书面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分片设立考点。
7.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
8.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向学校、考生发放。
四、录取面试审核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1.录取原则
⑴未参加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⑵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的评定、艺术教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进行择优录取。
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7门学科原始成绩和体育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以及信息技术、地理、生物折算后成绩相加成考试总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向招生学校投档。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
2.录取顺序:
⑴三星级以上高中。录取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四星级高中,第二阶段为三星级。全市统一划线。录取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3日。
⑵“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在四星级高中之后,三星级高中之前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1日。
⑶五年制高职(师范类)、省属普通中专。 录取时间为7月4日至6日。
⑷“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中专、技工学院的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9日。
3.师范类专业录取面试办法
录取期间我校工作人员将对进档考生进行成绩查询、资格审查、面试等验证工作。第一时间通过考试院下载考生信息表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及资格审核,进档考生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到考试院指定录取工作地点参加师范类考生面试审查。
面试及资格审核内容:(参照教师资格证体检及面试标准)
1.测量身高、体重
2.色觉检查 (看色谱图筛查色盲色弱)
3. 美术简笔画(考察基本构图能力 不需自备材料)
4.五官形体 (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舞蹈动作 (动作协调、不会舞蹈可做操)
6.普通话 (朗读或问答、要求口齿清晰)
7.音准节奏 (跟示范模仿及自选歌曲一)
所需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分数条、
3.身份证(户口本)并缴纳有关费用。